生物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09   访问次数:1587

生研(20172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生物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有关研究生管理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科的具体情况,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做出如下有关规定。

一、博士和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的共同要求

1. 发表论文的主要内容属于其学位论文的内容。

2. 所有专利和综述文章均不能视作研究论文。国际会议论文必须为全文发表方可满足毕业要求,摘要不认可。

3. 用于申请学位的研究论文须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和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校外兼职导师第一署名单位须为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4. 国内核心刊物的界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最新)为准。用于申请学位的中文研究论文必须是被中文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的文章,SCI收录期刊研究论文录用或正式发表皆可。

、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的要求

1.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上至少发表3篇研究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于SCI收录源期刊,则认可为满足申请博士学位所需完成的学术成果条件。

2.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在SCI收录源期刊仅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其中至少1篇发表于本学科领域高影响因子的期刊上发表一篇全文研究论文(research paper),这些期刊包括影响因子IF4 (最近三年)的期刊或生物技术与应用微生物领域核心期刊(目前为Biotechnology and Bioengineering, Applied and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 Journal of Biotechnology, 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 AIChE Journal,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Food Chemistry, Fish and Shellfish Immunology,也认可为满足申请博士学位所需完成的学术成果条件。

3. 针对有两位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做出以下补充意见:若所投期刊的最新统计影响因子IF3.0或为生物技术与应用微生物领域核心期刊(如第2条所列),则每人各计1SCI文章,但是不再适用于第2条的认可条件;若所投期刊的最新统计影响因子IF<3.0,则每人只能各计0.5篇文章。三人及以上的并列第一作者情况需分委会讨论决定,以影响因子除以第一作者并列人数为原则考虑。

三、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的要求

1. 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至少应公开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收录源期刊研究论文。专业学位申请者另行规定。

2. 若以并列第一作者或前两位作者发表SCI论文申请学位,论文影响因子必须3.0或生物技术与应用微生物领域核心期刊(目前为Biotechnology and Bioengineering, Applied and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 Journal of Biotechnology, 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 AIChE Journal,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Food Chemistry, Fish and Shellfish Immunology。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署名顺序为前两位,一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一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且所发表的论文内容不得同时出现在其他署名者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中。对于以第二作者申请学位的文章,导师必须书面说明研究生的工作内容在发表文章中的具体体现,并且每位导师每年不得超过2名以上述情况发表文章的研究生。

3. 原来实行的无论文发表申请学位的政策不再执行。其他特殊情况申请硕士学位,由分委会重点审议。

本规定即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生物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